理事長的話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明示: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管理大師彼得 ? 杜拉克( Peter.Drucker )認為:罷工是勞工最後的聖戰。如果勞工沒有工作,還奢談什麼尊嚴。因此,在民主成熟的國家,工會為維護勞工的生存權及工作權而罷工,乃是天經地義的事。在台灣,跳躍式的民主發展,意識形態的對立,導致我們雖擁有形式的民主選舉,卻缺乏成熟的公民素養。因此,工會被嚴重的污名化,罷工自然被社會視為毒蛇猛獸。
十多年來,電信員工追求工會自主化的過程中,為反對民營化政策,設置民營化政策研究室;為強化落實政策的實力, 1997 年籌募罷工基金,發行台灣第一套罷工基金紀念電話卡。緒中在秀三兄的提示下,將工會最激烈罷工的「罷」字,拆字詮釋為「四能」。四個功能依層次分別為:關懷生命( C are about Life )、追求尊嚴( C rave for Dignity )、激發創意( C all for Originality )、擁抱希望( C onceive Hope )。
一個勞動者有工作才能延續生命,有生命才會有尊嚴。在有尊嚴的環境下,才有機會發揮創意;有創意的人生自然充滿希望。將罷工權行使的意義和內涵,工會存在的價值和奮鬥的層次,表現的淋離盡致。對照 Maslow 的五項需求,從物質需求到自我實現,相互呼應。因此,罷工是勞工在憲法保障最基本人權遭受威脅下,所採取的自衛行動。
1999 年,國民黨強行表決通過中華電信釋股預算,自主工會幹部在雨中宣布邁向罷工之路。 2003 年,民進黨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釋股圖利特定財團,引電信競爭對手入關,完全無視中華電信永續經營,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罷工決議。
Eric .J. Hobsbawm 在「革命的年代」( The age of Revolution )一書中指出:「自由主義的神話假定,工會是由一些無意識的鼓動者,煽動那些無責任心的勞工所組成的。但事實上,無責任心的勞工根本很少參加工會,而最有才智、最稱職的工人,才是工會最堅定的支持者。」
當政府假借民營化追求自由效率之名,行剝削勞工、圖利財團的最後關鍵時刻,罷工是電信員工追求公平正義、全民利益與對抗政商勾結、財團利益的價值之戰,更是一場台灣勞工追求尊嚴生活方式的鬥爭。
中華電信工會罷工教戰手冊的發行,就是要讓每一位電信員工知道為何而戰?為誰而戰?這將是一場為生存、為尊嚴的勞工聖戰。 因此,緒中認為:在政府向財團靠攏,漠視工人的聲音,罷工是勞工爭取自己生活方式、建立新社會價值最直接、最有力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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