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6日星期三

中国工人运动与自由工会运动3

 

中国工人运动与自由工会运动3

   修宪与宪政问题

   亚:我们再谈一谈修改宪法的问题,你是专家。这次北京人代会上也提到了这个问题。李:中共当局修改宪法的背景是十四大报告。因为十四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个概念,而这个概念和宪法原来规定的概念是相冲突的。原来有“市场经济为辅,计划经济为主”这样一个概念,後来又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以往是不一致的,这种不一致的矛盾涉及到一个重大问题,如果存在下去,根据这个来立法,就是违宪。共产党现在意识到至少表面上不能这么做,所以要修改宪法。但实际上,宪法还没有改,它已经这么做了。

   亚:先定政策後改法律,这是共产党的一个习惯。李:修改宪法的影响比较大,反映到宪政研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宪法是干什么的?本来政策性的决定不应该出现在宪法中,宪法是保证公民权利,解决个人和政府的矛盾这样一些问题。现在共产党把自己的经济政策规定放进宪法,而党的经济政策本生就有不稳定性,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要求,不同的政党领导人有不同的主张,如果不注意这个问题的话,把政策规定加入宪法,那就经常要修改宪法。宪法本身就成了一个政治问题,而不是法律。这是中国宪政存在的一个大问题。

   亚:你的意思是就法律论法律,而不是以政治论法律。那么,怎样对待中国的现行宪法?李:在中国人的眼里,宪法就是一个政治宣言书。按照毛泽东、刘少奇的话说,宪法是给我们指明道路的一盏明灯,它是一个政治文件,而不是一个法律文件。中国没有把宪法当成法律而是当成一个政治宣言和进行意识形态统治的教科书。中国现代宪政当中的主要应当解决的问题是,怎样使宪法成为法律,即人们如何利用宪法到法院去保护自己的权利,人民如何利用宪法限制政府的权力和纠正政府以及各级领导人的违宪行为。当然,现行宪法也不得不规定了一些人民的权利,对於这些内容,我们目前可以做的事是如何让这些权利兑现。

   亚:你现在还从事什么研究?李:我现在关注的有两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一个是现代民主观念与中国传统的“民为本”的观念的比较。这两者依我的观点看不是一回事。但是中国几千年来,传统上大家比较容易接受的还是民本观念而不是民主观念。民本观念就是水能载舟,水能覆舟的思想。关键是为主的是舟而不是水,水仅仅是一个力量,统治者要利用这个力量来维护舟的统治。这是民本观念的本质。以前开明的封建帝王也是这样,认为要保住统治,就要抚民,以得民心来维护统治;一旦不这样做,就爆发革命,然後再来抚民,得民心,再腐败,再革命,恶性循环。共产党内的改革派受这个观念的影响很深,所以民本思想应该得到彻底的批判。

    我关注的第二个问题是宪政问题,前提就是有宪法不等於有宪政,这是一个普遍接受的观点,现在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每过国家都有宪法,包括那些非常落後的第三世界国家,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统治国家,这些极权国家都有宪法,但它并不能够保证公民权利,保证所谓的人民民主权利。宪政的概念是一个民主的概念,可以说它是一个与公民的自由和民主联系在一起的概念。中国有宪法没有宪政,现在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没有宪政?这是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是,你要达到这个宪政,在这个过程当中应该提出什么要求?你怎么提出一个很好的宪法来?这就是在进行民主改革的过程中怎么建立起宪政的一个问题。个人要行使权利,但又有限制,怎么样在理论上,从宪政法律的角度,从程序政治的角度来说明在民主社会里头的自由和行使自由的界限问题,是具有长远意义的。□

(中国工人运动与自由工会运动 全文完

李进进文集:中国工人运动与自由工会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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